老人福利院内因“吃鸡蛋窒息”死亡 家属索赔85万余元,护工这么说(附视频)
老人福利院内因“吃鸡蛋窒息”死亡,福利院:合同不包括协助进食(雷达视频、腾讯视频)
程先生的父亲从2013年开始,一直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福利中心,因老人没行动能力,还特意办理了一级护理。不过,没想到的是,老人竟因为“吃鸡蛋窒息”而死亡。事后程先生将福利中心告上法庭,索赔死亡赔偿金等85万余元。
9月9日,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“吃鸡蛋窒息” 老人意外死亡
程先生诉称,2013年2月19日,其父一直住丰台的一家福利中心,由于老人左侧偏瘫,没有行动能力,福利中心曾承诺,会以一级护理待遇服务老人。
“此前一直相安无事,直到2019年6月27号上午,福利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电话,让我赶紧去一趟。”程先生说,当他赶到时,发现老人已经死亡。而当天,距离老人71岁生日还差三天。
根据对方出具的死亡证明,内容竟然是“吃鸡蛋窒息”死亡,这让程先生无法接受。于是他选择报案,并申请了司法鉴定。
2019年8月20日,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出具《北京中正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》,鉴定意见为,被鉴定人程某系食物堵塞气道引起窒息死亡。同日,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出具《死亡调查结论》,查明老人符合食物堵塞气道引起窒息死亡。
视频截图
程先生表示,福利中心在对老人实行一级护理时,还调整过一次收费标准,每月增加了600元,其中就是针对“照料起居、喂水喂饭”服务。
他认为,福利中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未尽力保障老人的人身安全。在老人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,故将福利中心诉至丰台法院,要求赔付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非正常死亡殡葬服务费及医药费等共计85万余元。
福利中心:一级护理不包括“喂饭”服务
“我们这里其他一级护理的老人,也不包括喂饭服务,所有细节都是在合同附件里进行体现的。”福利中心代理律师说,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,虽然对老人是一级护理,但具体约定并不包括协助老人进食的服务,只是一个框架合同。
同时,根据福利中心所掌握的信息,这么多年以来,老人一直是独立进食、饮水,家属在多次探望老人时是知情的,也是认可的。
“一级护理和二级护理都是送饭到屋,是否喂食根据老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,并不意味着双方的实际责任及义务。”福利中心表示,平时也没少和工作人员普及抢救知识,而且在程老先生出现噎食情况后,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抢救,所以福利中心对老人噎食死亡不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“我没按呼叫器,是觉得自行抢救会快一些”
“当时事情发生得太快了,我没时间反应。”负责照顾老人的工作人员钱女士说,她们是几个人倒班照顾老人,24个小时一班。当天上午,老人嘴里花卷还没吃完,就要求自己给他剥鸡蛋。
“我就说一会儿再给他剥,但一转身打流食的工夫,两个花卷只剩下了半个,鸡蛋也不见了。”她说,见到老人被噎住了,她马上叫来另一名看护人员帮老人清理口腔内异物,并做腹部冲击,感觉老人情况始终不见好转时,她才想起来按呼叫器,但当医生赶到,并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,就确认老人已经不行了,于是只呼叫了救护车。
钱女士表示,程老先生平时基本能自主进食,但时常会有呛到的情况。“我也没和医生反映老人呛食的问题,当时认为自行抢救比呼叫医生抢救会更及时。”她说。
程先生代理律师认为,既然老人家属多交了费用,一级护理的喂食服务没享受到,那么就应该在医护层面享受一级护理规定中该有的条件。
但护工始终不向医生反映老人平时噎食情况,医生来了,在未做心电图、进行抢救的情况下,就认为老人死亡,福利中心在日常护理及抢救中均明显存在过错,应该对老人死亡承担责任。
法院也委托了第三方对老人死亡进行司法鉴定,鉴定意见为,“老人死亡与福利中心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;福利中心过错行为与死者的自身因素为同等原因力。”
该案并未当庭宣判。
来源:北京青年报壹现场、养老运营消消乐综合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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